长治医学院校务公开实施办法
2015-08-20 16:32   审核人:

长治医学院校务公开实施办法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校务公开领导组,领导组成员由全体校领导组成。领导组下设执行组和监督组。执行组设在学校办公室,监督组设在纪委监察室。

校务公开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学校行政负责主抓,各职能部门结合业务管理,落实各项要求。各院(系)成立公开办事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公开办事的有关事宜。

二、校务公开的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

2.及时公开的原则;

3.校内公开与向社会公开相结合的原则。

三、校务公开的内容

(一)向校内公开的事项:

1.学校的发展规划,校务工作计划,各项改革方案及实施情况;

2.教育经费及其他收入、支出与管理使用的情况:(1)收入情况:财政拨款、各类捐资、学杂费、校办产业上交学校费用等。(2)支出情况:包括教职工工资、津贴、公务费、维修费、购置费、招待费及基建支出等情况;

 3.教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职称评定以及住房销售等相关事项;

    4.基建、维修等工程项目和大宗物资与大型设备采购方案、招投标情况、工程竣工后的决算及验收结果;

5.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主要包括住房、用车、通讯工具使用、公款出国境、国内考察、招待费等),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6.学校重大决策及其他需要监督执行的有关事项;

7.各院(系)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各项改革方案和实施情况以及与教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各项事宜。

(二)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1.学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信息、分数、研究生、艺术类专业的考试规程、录取结果等;

2.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程序、时间和代收代办的项目,接受社会及公民个人捐赠款物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3.学生管理制度和办法,包括学生的学籍管理、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发放、学生转学、转专业、修学办法、毕业生就业,特长生、保送生的录取等;

4.有关部门和监督检查部门的举报、监督电话。

(三)具体内容分解情况(见附件)

四、校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校务公开的主要载体。根据《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的规定,凡属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工作报告、年度计划、教职工队伍建设;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与教职工有关的规章制度,以及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均应在教代会上公开,并通过教代会审议。教代会闭会期间有急需解决及公开的重要问题,应在由工会主持召开教代会主席团联席会议上予以公开及审议。

2.校务公开栏、校报、文件、校园网。学校执行组成员单位按照校务公开的原则对需要公开各项事宜及时公开;各院(系)在各自的网页上对学校的相关事宜进行及时公开。

3.学校根据工作实际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对有关情况及时公开。

4.校情发布会。由学校党政领导或有关职能部门,将学校的工作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社会或教职工发布。

5.校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地接待教职工来访,回答教职工所关注的问题。

五、校务公开的程序

校务公开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根据不同时期学校的总体或阶段性工作,就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认真准备,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

1.由校行政领导和职能部门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按有关要求提出准备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2.校务公开领导组对提交准备公开的内容和采取的公开形式认真审查,确定后交职能部门办理。

3.纪委监察室、工会负责对校务公开工作实施监督,认真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校务公开领导组反映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或措施,逐步完善校务公开工作。   

  六、责任追究办法

对于承诺公开而未公开、该公开而不公开,给学校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将根据情节轻重、危害程度,依规依纪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校务公开事项清单任务分解

 

 

 

 

             校务公开事项清单任务分解

 

 

公  开  清 

 

 

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重要规章制度;重要改革方案;重大事件情况通报;重要工作实施进展情况

人事处

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各类获奖人才计划推荐人选名单;人员招聘;国内外师资培养;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选聘创新人才、科研奖励津贴;福利费用支出;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

教务处

考试等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专项测试;毕业证、学位证颁发情况;学生学籍异动情况;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专业设置、新增专业;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

科技处

思政部

科研、社科管理有关文件;纵横向科研项目申报;各类奖项申报;科研奖励标准;创新津贴实施办法;优秀教师学术交流情况

研究生处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各类管理制度;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导师名单;研究生面试复试成绩、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各类研究生拟授予学位名单;研究生学费、培养费收取标准;国家计划内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标准

外事处

出国人才选拔程序和名单公示;中外合作办学、领导干部因公出国(镜)情况

学生处

学工部

学生管理的各类规章制度;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评先进等结果;辅导员工作的相关办法;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勤工助学情况;助学贷款实施细则;学生申诉处理和违纪处分情况

后勤保障处

专项维修工程施工招标;材料设备采购;校办产业经营情况;其它需要公开事项

资产管理处

基建处

教学、科研以及行政办公等仪器设备、图书的采购;基本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勘察、设计及监理招投标;资产管理制度

保卫处

集体户口迁入、迁出的管理制度;师生出国、出境出具政审意见的相关规定;办理身份证、迁移户口的有关规定;

计划财务处

各类收费、代收费项目;经费重点投入绩效;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财务制度;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财务收支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招生就业处

学校招生章程和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各院(系)

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改革方案和实施情况;教学经费及包干经费的收入、支出情况;校内绩效考核发放情况;重大决策及其它需要监督执行的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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