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医学院外聘教授聘任管理办法(试行)
2016-11-29 09:19   审核人:

 

长治医学院外聘教授聘任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教学、医疗和科研工作需要,为加强我校教学、医疗、科研工作与社会、企业之间的互动交流,吸引更多的校外专家、学者、企业精英人士等来我校指导团队建设、专业发展,在产学研结合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学科建设,提高办学实力,学校特设置外聘教授(含特聘教授、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等)岗位。为规范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外聘教授的聘任遵循专业对口、学科对应的原则,被聘任者在协议范畴内为我校教育教学、医疗、科研工作和学科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第二条  被聘人员一般为国内外知名人士,品德高尚、学识渊博,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

第三条  受聘条件

(一)学术界人士,须同时达到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境外知名高校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

2.在本人所从事的学科领域有较深造诣,担任或曾经担任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学术职务;

3.能完成我校确定的外聘教授的工作职责。

(二)非学术界人士,须同时达到以下条件:

1.具有相当于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本科以上学历;

2.在某社会团体或大型企业担任高层管理职务的企事业高级管理人士;

3.能完成我校确定的外聘教授的工作职责。

第四条  如拟聘人选未达到本办法设定的条件,但属于对我校作出重要贡献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同意聘任的,可破格聘任。

第五条  外聘教授在我校的工作形式采用短期来访、定期指导、阶段性授课等灵活的方式进行,每年度至少承担以下主要工作职责中的2项。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参与新专业、学科建设和硕士专业建设等工作,能讲授10学时及以上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

(二)每学年能开设1-2次本学科领域最新学术动态的系列专题讲座;

(三)积极协助、参与指导本学科具有重大意义的课题研究工作,指导青年教师和研究生的教学与科研工作,申报省级、国家级科学研究项目;

(四)积极协调并推进其所在单位与我校的实质性合作,联合申报省级、国家级科学研究项目;

(五)积极组织、参与和协调对我校学科发展有重要影响力的各类学术活动;

(六)对我校学科建设、师资发展、教学改革、科研开发、国内和国际合作等提供咨询意见、创造机会。

第六条  外聘教授由学校聘任、各院、系(部)(或科研机构)具体实施管理。具体工作要签订相关工作协议。

第七条  外聘教授的聘任

(一)提名。各院、系(部)根据学科建设与发展的需要,提出拟聘人选,填写《长治医学院聘任外聘教授审批表》,报人事处审核备存。填表前须对拟聘人选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及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考察,提出明确的书面意见。

(二)资格审核。人事处牵头,由学校科技处根据本办法以及相关规定,共同审核拟聘人选的资格条件。

(三)决定。由校长办公会对是否聘任推荐人选为外聘教授作出决定。

(四)聘任。聘书由人事处统一制作,校长签发,由校长或校长委托人颁发。

第八条  外聘教授中名誉教授为终身制。其他外聘教授聘期原则上为三年,根据需要可以续聘。人事部门与所申报外聘教授的院、系(部)均要建立完整的外聘教授资料档案。

第九条  各院、系(部)代表学校与外聘教授定期联络,积极创造条件,使外聘教授能够开展实质性的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第十条  外聘教授受聘后,相关的各院、系(部)应切实履行以下管理服务工作:

(一)要建立外聘教授档案,保持与外聘教授的经常联系,及时通报学校有关学科专业发展的情况。

(二)与外聘教授要保持定期联系,主动接洽,积极开展学科研究、技术指导等工作。

(三)负责外聘教授来校的接待和食宿安排。

(四)负责外聘教授的年度工作考核。

第十一条  兼职教授按照学校教学有关规定,结合教学计划需要,由教务处组织相关资格审核,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予以聘任和管理。兼职教授纳入学校师资队伍管理。

第十二条  根据工作需要,由各院、系(部)申请,经学校人事处、科技处审核邀请来校的外聘教授,举办学术讲座、学术报告、学术沙龙等科研活动的,要支付一定报酬;开展学术活动期间的差旅费用由学校支付,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具体事务由各院、系(部)按照报销程序,由学校科技处审核后报财务处办理。

第十三条  个别杰出的某领域高水平专家,或对学校发展建设作出特别重大贡献的社会知名人士,由校党委办公室提出,经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可聘为名誉教授。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长治医学院外聘教授聘任审批表

  

                                                                长治医学院

                                                            20161124

 

附件【外聘教授审批表.doc已下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