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治医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3个文件的通知
2018-06-06 09:28   审核人:

 


关于印发《长治医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3个文件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部门):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及山西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学校对《长治医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了重新修订,并新制定了《长治医学院休学与复学管理办法》和《长治医学院退学管理办法》,2018年4月18日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将《长治医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3个文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具体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1:《长治医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附件2:《长治医学院休学与复学管理办法》

附件3:《长治医学院退学管理办法》

                              长治医学院

                               2018年5月10日

附件【长治医学院退学管理办法(2018年制定).docx已下载
附件【长治医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18修订版).docx已下载
附件【长治医学院休学与复学管理办法(2018年制定).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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