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医学院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公示
2016-10-14 21:14   审核人:

 

    据财政部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和山西省财政厅、教育厅《山西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意见》(晋财教[2007]148号)等文件的精神,我校严格按照《长治医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和《长治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的相关要求和程序,由学生申请、院(系)经过贫困认定和评选,学生处审核,确定了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

    现将我校拟报送省教育厅的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公示5日(同时在“长治医学院金色年华网站的资助工作栏目”公示),如有异议,欢迎广大师生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在公示期间内向学生处资助中心进行反馈。名单见附表。

    学生处电话: 3012487,联系人:原老师

    学院纪检委电话:3151426

    学生处邮箱:czmcxsc@163.com

 

 长治医学院学生处          

 2016年10月14日           

附件【长治医学院2016-2017学年 国家助学金 - 副本.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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